何恩乾,四川旺苍人,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中国律协会员,市作家协会会员。现供职于四川万卷律师事务所(广元市利州区百利城二期五楼)从事专职律师工作。1999年7月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学在职研究生。从1999年起开始研究侵权行为法和行政诉讼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应对了大量的疑难案件。曾在《四川农村日报》、《四川法制报》和《市场与消费报》上公开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;代理各类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案件达近1000余件;担任法律顾问160余家;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,有近600余篇法制文章见诸于《人民日报》、《人民司法》、《人民调解》、《中国律师网》,《四川法制网》,《四川日报》、《四川农村日报》、《四川法制报》、《四川工人日报》,《四川律师》杂志,《江西政法》、《四川党的建设》、《人民权力报》、《四川人民广播电台》、江西电视台,《广元日报》,《广元晚报》等数十家国家级、省内外报刊台,其中《四亩玉米遭药害以后------》入选《盛世中华》一书;《受骗给付的抚养费当事人有权索回》一文刊载于《人民司法.四川审判》,并编入《改革潮.法学前沿篇》;已出版个人法制新闻集《法律聚焦.何恩乾法制新闻通讯选》一书。